?原文标题《在校大学生谎称未收到快递索赔,被判一年半罚款2万!》;文中观点不代表本账号立场,仅供参考
小安点评:快递员已经不容易了,希望客户有问题多沟通,减少不必要的误会,大家总能谈妥的!但对于这类主观恶意,甚至团伙作案的专业投诉诈骗的人员,必须狠狠打击!!3月13日,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对周某诈骗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周某系在校大学生,其在一次网络购物过程中,因未收到快递与快递公司发生纠纷后并未得到赔偿,遂产生报复心理,纠集梁某、周某某和其一起实施诈骗。
周某在唯品会网站上购买iphone6splus、iphone7plus、ipad平板电脑等物品,将快递寄到离梁某、周某某住址附近的快递自提点。快递到货后,周某让梁某或周某某去快递自提点取件,一般都是编个名字或者不签名,直接报收件人电话号码领走。后周某以快递被他人冒领为由,向唯品会及快递点索赔。
唯品会将购物款退还给周某,诈骗成功后梁某、周某某便将手机寄给周某,周某在二手网站上将手机出售获利。若快递公司联系到签收快递的人,周某认为诈骗无法继续实施便会安排梁某或周某某将手机退回唯品会。2016年2月至2017年9月间,周某利用该手段实施诈骗七起,涉案金额高达4万余元,其中诈骗成功4起,其谎称快递被人冒领的诈骗行为,致使快递公司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案发后,周某亲属代为赔偿了快递公司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其中三起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愿意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周某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方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